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区网站:
考试类别: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常识辅导 > 法律 >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504)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504)

热门标签: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
2019-05-25 09:06:10 字号: | |
1.

李军是某单位的会计,他为了盗窃单位保险柜里的现金而设法配制了保险柜的钥匙。后来李军在盗窃过程中因害怕被发现而将配制的钥匙丢弃,没有窃取现金。

李军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2.根据《刑法》关于拘役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在拘役期间参加劳动并得到了报酬

B.李某因某事被判处拘役十四个月

C.王某被判处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D.黄某在拘役期间可以每月回家一天

3.

下列不属于刑事处罚的是(  )。

A.罚金

B.管制

C.拘留

D.拘役

4.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  )以下。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12周岁

5.

以保护本国利益为出发点,主张不论犯罪人属于哪国,也不论犯罪地点在国内、国外,只要侵害了本国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都适用本国刑法。这种原则称(  )。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普遍原则

答案与解析

1.答案:

解析: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则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判定犯罪是否既遂,应当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完全具备的是既遂;未能完全具备的则不是既遂。

犯罪预备: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故正确答案为C。

本题相关知识点:

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其有自动性,即由于主观意志因素的放弃或防止导致犯罪未完成。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则都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未完成,区别在于是否着手实行行为。 

举例:A和B预谋要杀害C 

犯罪预备:A和B在犯罪前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比如观察C的居住地、准备了杀人凶器等;

犯罪中止:A在准备杀害C之时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就主动放弃了犯罪行为;

犯罪未遂:B在杀害C的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使犯罪行为继续,被迫放弃犯罪行为,而非主动放弃,如“被害人高呼救命”有人发现等;

犯罪既遂:B成功杀害了C。

2.答案: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故本题答案选B。

3.答案:

解析: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拘留不在此范围内,>故正确答案为>C。

4.答案: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知14周岁以下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因此正确答案为A。

5.答案:

解析: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领域外犯罪的,也要适用我国刑法。

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本题中所描述的即为我国刑法的保护原则。

>普遍管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故正确答案为C。

相关阅读:

  •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504)
  •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503)
  •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502)
  •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501)
  •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500)
  • 地方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