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595)
在《刑法》的溯及问题上,目前我国采用的是( )。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 )。
A.过于自信的过失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直接故意
某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查处一商贩强买强卖违法行为时,被该商贩持刀扎伤。执法人员为查明违法行凶事实,将该商贩带回工商局关押数日。
下列对执法人员做法的评述哪项是正确的?( )
A.工商局应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部委规章明文授权,工商局有权拘押该商贩
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的执法机关,有权对违法行凶人员采取拘押措施,构成犯罪的才移交法院
D.工商局应及时将该商贩交公安机关处理
Jack,男,美国人,系该国政府一职员,2001年5月14日以旅游者的身份到中国旅游,6月3日,施某在乘坐中国某航空公司航班飞机飞往新加坡图中,因琐事而与领座一意大利人发生争执,遂用航班上的塑料餐叉将对方右眼刺伤致失明。
关于本案是否可是适用我国刑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的犯罪行为人是外国人,且受害人亦为外国人。依照属人管辖原则不适用我国刑法
B.该案中涉案人员施某是外国政府职员,依照国际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因而本案不适用我国刑法
C.依照地域管辖原则,如果施某实施伤害行为时,该飞机正在中国领空,则本案应适用我国刑法,若在他国领空则适用他国法律
D.施某杀人行为发生在中国的飞机内,是在中国刑法规定的领域效力范围内,触犯了中国刑法,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A.小王不构成犯罪,小刘构成交通肇事罪
B.小刘、小王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C.小刘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小王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D.小刘、小王均构成交通肇事罪
1.答案:
解析:
刑法的溯及问题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1997年公布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可见在刑法的溯及问题上,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答案选D。
2.答案:
解析:
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显然对于丙的死亡,甲并不是持积极追求的心态,故属于间接故意。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解析:
故意伤害行为涉嫌刑事案件,不能提起行政诉讼,A选项错误;
工商局无权拘押该商贩,应及时将该商贩交公安机关处理,故B、C错误;
D选项是正确的做法。
4.答案:
解析:
只有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才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选B。在我国航空器内,无论飞行在何地,均适用我国刑法。因此选择D。
5.答案: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本案中,小刘因闯红灯驾驶,应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后又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排除B、C两项。另根据该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本案中,在肇事后因小王阻止小刘救治重伤者乙,使小王成为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因此小刘和小王均构成交通肇事罪。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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