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区网站:
考试类别: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常识辅导 > 法律 >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2010)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2010)

热门标签: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
2019-09-09 08:00:00 字号: | |
1.

李某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其妻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应指定(  )为李某的监护人代理诉讼。

A.李父,80岁,退休工人

B.李之长子,25岁,现在外国留学

C.李之次子,20岁,在校大学生

D.李之弟,43岁,工人

2.

李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E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D区。2006年3月李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C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李某被留置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李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①甲市E区人民法院    ②甲市D区人民法院    ③乙市C区人民法院    ④乙市B区人民法院

A.②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3.

甲为躲避被人追杀而跳入乙家,把乙家的小孩踩成重伤,甲的行为是(  )。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过失杀人

D.故意杀人

4.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

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C.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D.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由原用人单位解除

5.

关于我国宪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不满四十五周岁的公民不能被选为国家主席

B.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

C.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均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D.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答案与解析

1.答案:

解析: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有顺序的,配偶之后应该是父母,父亲虽然已经80岁了并已经退休的,但并不能表明他没有监护能力。故正确答案为A。

2.答案:

解析:

>李某对处罚曾提起复议,但复议决定题干没讲,只能按维持来处理,其次,本案的行政处罚含财产与限制人身自由,对财产不服,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不服,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为乙市C区,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限制人身自由地。户籍所在地即甲市E区,经常居住地题干中未涉及,只提到工作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为乙市B区,故对本案乙市C区、甲市E区、乙市B区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故正确答案为B。

>本题相关知识点: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管辖区域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分工。它是以辖区为标准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

1.一般地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仍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殊地域管辖包括两种情况:其一,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其二,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答案:

解析: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为了避免自己的人身受伤害,不得已损害了第三方乙家小孩的利益,属于紧急避险的行为。本题中甲并不存在主观杀人的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D项不选。C项过失杀人明显是错误的,因为乙家小孩只是受到重伤。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不法侵害对象而言,这里侵害的是第三方乙家小孩,故B项也不选。故正确答案为A。

4.答案: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解析:

《宪法》第2条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B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选B。

相关阅读:

  • ·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2428)
  •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2219)
  •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2218)
  •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2217)
  •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2216)
  • 地方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