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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郴州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招聘医疗人员公告

2022-04-20 16:26:05 字号: |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桂阳县委、县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2年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2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2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

3.招聘各环节信息指定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卫生事业,能够吃苦耐劳;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所有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1986年4月20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1991年4月20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提出意见,报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还在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桂阳县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各阶段工作具体实施时间根据方案审批及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政策要求在招聘公告中明确。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微信平台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1.微信平台报名。报考人员用微信扫描指定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附件6“2022年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和相关资格审查附件,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传正确信息,或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缺失、上传照片(或扫描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微信平台报名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开始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9:00时,报名截止时间在发布现场资格审查公告时一并确定。微信平台报名不开展网上资格审查,报名后组织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在微信平台报名期间,由用人单位和桂阳县卫生健康局另行公告设立现场报名点,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先下载《2022年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准确录入个人信息、打印并贴上照片后现场提交。现场报名前,如果没有进行微信平台报名的需补填线上报名信息。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全程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桂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35-4445375)。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证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桂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采用现场报名的,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采用微信平台报名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报考人员需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桂阳县卫生健康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需打印填好的《2022年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下同)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籍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3)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5)报考人员现场递交确认并手写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一式两份);

(6)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2022年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5);

(8)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及非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证书均须在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查时提交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暂凭学籍证明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原件进行补审,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发放的,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资格审查补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另行确定。

3.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或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视疫情情况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1)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

(3)对面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适时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集体商议情况记入《考生面试评分在70分以下情况记录表》。

6.面试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成绩(即考官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考官组给予考生7个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桂阳县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桂阳县人社局审查,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桂阳县人社局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桂阳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桂阳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四、疫情防控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将物资保障、人员配备、场所消毒、健康检查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

2.报考人员需根据桂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控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部署,落实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不可用电子证件代替,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面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2年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在体检、考察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拟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优惠待遇

本次招聘人才符合条件的,按相应标准给予5-30万元补贴,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才引进补贴分两年发放,每年发放50%。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贴入编时一次性发放。因各种原因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聘用人员,需全额退还人才引进补贴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贴(含利息),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已由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派送规培的编外聘用人员,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原派送单位编内聘用的,不再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贴。“双一流”高等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批次的认定,按参加高考被录取时的高等学校层次及录取批次确认(详见附件7)。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由桂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和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桂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735-4445378);桂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5-4470169)。

八、招聘考试服务

1.招聘政策咨询:桂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4469972);

2.优惠待遇及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等咨询:桂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5-4445375)。

九、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桂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优惠待遇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桂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提取码:uqvr)

附件2:2022年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提取码:am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提取码:vmfp)

附件4: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doc(提取码:ib37)

附件5:2022年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提取码:gcuy)

附件6:2022年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二维码.docx(提取码:04hf)

附件7:2022年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优惠待遇.doc(提取码:veh4)

2022年桂阳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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