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选调、遴选、招考,有什么区别?
公务员是很多毕业生选择就业的一个方向,然而也有不少在职公务员对现有岗位不满意,想要重新报考,可苦于在职公务员是不能报考这一限制条件,所以只能通过遴选、选调、公选等方式换岗。现在的问题来了,你清楚遴选、选调、公选和招考的关系和区别吗?
一、什么是招考
公开招考,是指通过公开方式招录新的公务员,考生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报考条件即可参加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分两大类,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进行报考,包括国考在内的不少省份招录公告中都明文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二、什么是遴选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所谓公开遴选,是“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而中央机关公开遴选的对象主要是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公开遴选是上级机关面向下级机关选拔优秀公务员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重视基层导向的有益实践,是从公务员队伍结构上保持领导机关和基层密切联系的重要举措。
因此,想要在公务员体质中有所进步,必须通过遴选才能获得更好的晋升通道。所以遴选是基层公务员晋升的重要通道之一。
三、什么是选调
公开选调,是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的重要渠道。一般遴选范围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主要对象:选调生不仅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其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选调生到基层工作后,组织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鼓励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得力措施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帮助选调生脱颖而出。
四、三者的考试性质
1、公务员招考
国家公务员: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公务员考试。招考单位主要包括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四类。
地方的公务员:有各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地方性公务员考试。除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直辖市以及广州、深圳外,各省省市县乡四级招录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招考目的:从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公民中,择优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职位性质,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进行报考。笔试侧重考量应试者是否具备公务员所需基本知识。
2、公务员遴选
招考时间不定期,遴选人数相对较少。其考题更侧重遴选对象是否在基层通过锻炼具有实际的工作能力。2017年中央遴选公务员考试中,笔试试卷分A、B两类,遴选处级干部用A卷,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用B卷。处级职位均要求有2年、3年甚至5年的工作经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对工作经历要求不一,有的职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有的要求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有的要求2年以上7年以下工作经历等。对学历的要求,总体上看还是以本科和硕士为主。
3、公务员选调
招考时间不定期,选调人数较少。2017年中央遴选选调公务员考试中,笔试试卷分A、B两类,选调处级干部用A卷。处级职位均要求有2年、3年甚至5年的工作经历;总体上看,所需学历以本科和硕士为主。
五、三者的考试内容
1、公务员招考
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性政府机关招录公务员考试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公共科目。深圳特例,考试科目除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职位,不同岗位设置不同专业科目,约有10多个科目,详细的请参考历年深圳公务员考试大纲。
2、公务员遴选
处级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考案例分析。试题内容贴近相关级别职位工作实际,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设有面试环节,面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遴选更侧重于对考生运用理论解决遴选岗位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评,更强调考生的岗位专业性与适应度、匹配度的考察。
3、公务员选调
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设有面试环节,面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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