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德州市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2023年度德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发布。根据《2023年度德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现将2023年度德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3年度德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一)人员范围
德州市各级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人选。
(二)有关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18时,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资质)证书等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录用程序。
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度德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报考指南》。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方式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即确定为面试人员。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30日18时。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面试通知单领取
面试人员名单(不含德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员)将于2023年4月1日前在“灯塔-德州党建”网络平台“考录公务员”专栏统一公布,并由招录机关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人员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领取的,可向招录机关提出申请,经招录机关同意后采用邮寄等方式领取。德州市各级机关(不含公安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4月7日至4月9日。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其他
面试人员在考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须及时向招录机关报备,在应急考场参加面试。为确保面试时身体状态良好,请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面试当天,考点入口设有体温检测通道,请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在应急考场参加面试。
德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单发放等事项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由省公安厅另行公告。
德州市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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