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网讯年内,省会将选聘271名大学生到农村任职,选聘对象主要是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2008应届毕业生和2006年、2007年往届毕业生。6月14日,记者从省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省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工作从6月16日起开始。
■省会本地生源报考原籍
根据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试行)》,此次选聘“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年龄要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08年6月1日),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参加“三支一扶”活动服务期满和各地先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
符合要求的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申请领取并填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符合条件的省外高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活动服务期满和各地先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从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 )或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gjgwy.org )下载并填写登记表。原则上石家庄市生源毕业生应报考原籍所在县(市)区,其他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确定报考去向。
■村官待遇看齐乡镇公务员
省会此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资标准,按月发放,由省、市、县财政负责。
毕业生在村任职期间,参加养老社会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到村任职满且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余额由国家代为偿还。
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将给予一定补贴,主要用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资、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大学生村官任期一般3年
此次选聘到石市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任村党组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经组织考核,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
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简章 出自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编辑:漠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