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毕业 1~ 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和学生干部也可选聘;聘任期限为 2年。(来源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www.gjgwy.org )
为确保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我省制定了一系列到村任职大学生激励保障政策,主要有:在村任职期间,按照略高于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津贴平均水平,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其工作、生活补贴和保险费用按每人每年18000元标准安排,中央财政还按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聘期工作表现良好、期满考核合格的,5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从2010年起到2014年,每年从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职位中拿出30%至50%的指标,定向招录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大学生;对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并自愿留在农村基层工作的,由县(市、区)统一安置到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今后招录选调生原则上定向招录在村任职期满并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被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纳年限;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自主创业的,除国家规定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 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等有关政策。
宜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本月启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岗前培训、签订聘任合同的程序进行,整个工作将于 9月结束。 出自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编辑:漠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