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区法院
简介: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石湖东路,于2001年2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办公大楼和审判庭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设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少年庭、执行局、立案庭、审监庭、审管办、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等内设机构13个,1个直属机构法警大队和木渎、甪直、开发区、度假区4个人民法庭。
近年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三项重点工作”要求,切实把握严格规范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工作主线,始终秉持“秉正崇法、笃实求真、专精勤思、廉明奉公”的吴中法院精神,机制创新与务实高效有效衔接、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有机结合,为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诉前调解、立案信访、企业破产审理等工作获最高法院通报表扬,人民陪审工作获全国推广,2008年获评全国优秀法院,2007、2010年度两次荣记集体一等功,2012年获评全国模范法院。
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jiangsu/)将吴中区区法院2013年招录情况公布如下:
职位类别:职位类别为A类,科员(执行助理)招考2人、科员(审判工作)招考2人。
专业涵盖:民商法学、商法、民法学、经济法学。
学历要求:研究生招考4人。
其他要求:执行助理职位要求:具有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段为法律类专业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英语6级,男性。
审判工作职位要求:具有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段为法律类专业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英语6级。
本职位仅供考生报考参考,详情请查询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吴中区区法院:http://www.szwzf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