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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

2013-07-19 22:26:01 字号: | | 【 打印 】

  简介: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

  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jiangsu/)将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2013年招录情况公布如下:

  职位类别:A类;

  招考职位:检察干部(反贪工作)招考4人、检察干部(公诉工作)招考2人、检察干部(行政管理)招考2人。

  专业涵盖:法律类、中文、文秘类。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本职位仅供考生报考参考,详情请查询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http://www.jswujiang.jc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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